當 FTX 中國債權人被歧視,該如何要回 3.8 億?
已破產交易所 FTX 清算再爆變數,49 國的債權人恐因加密貨幣監管,失去索賠可能,而其中最大份額是中國用戶。他們能拿回自己的錢嗎?
(前情提要: FTX債權代表人Sunil:中國用戶恐怕拿不回錢!受限國家裡佔絕大部分 )
(背景補充: FTX 在 5/30 啟動債權人第二輪賠償:總額超50億美元 )
在 FTX 破產清算進入關鍵階段之際,一項極具爭議性的動議,針對「受限國家」使用者索賠的處理方案在全球債權人中引發軒然大波。
FTX 清算方表示,將先尋求法律意見判斷是否可以向這些司法轄區分配資產;如果結論認為無法賠付,相關債權甚至可能被「合法沒收」,轉入清算信託帳戶。這意味著中國債權人不僅可能一分錢也拿不到,甚至其資產將淪為信託基金的「充公資金」。
根據 FTX 債權人代表 Sunil 在社交媒體上披露的資料,受限制的司法管轄區索賠總額為 4.7 億美元,中國投資者是 FTX 債權的最大持有群體,持有 3.8 億美元索賠債權,佔限制性債權的 82%。
BlockBeats 對 Will(@zhetengji)進行了專訪,他不僅是 FTX 的高額債權人之一,也是反對這次動議並提出異議的關鍵發起人。他詳細講述了為何要站出來主導這場抗爭、反對動議的操作流程、債權人社群的實際困難,以及他對動議背後動機的深度觀察。
以下為專訪全部內容:
BlockBeats:請您做個自我介紹以及在加密行業的從業或投資經歷是怎樣的?
Will:我是 Will,理工科出身,本科和研究所都學的是地球物理,後來拿到了地球物理的博士學位。我是在 2017 年正式進入加密行業的,剛開始是在 CEX 工作,後來自己也開始做投資,參與過不少專案,也跑過一段時間自己的 Crypto Fund,算是比較早期的嘗試。同時我也投了很多基金,和不少 LP 有過深入合作。此外,我還挖過礦,曾經持有過相當規模的比特幣礦機,也搞過萊特幣、狗狗幣這類礦機。只不過後來國內政策不允許挖礦了,這部分就基本上都清退了。
現在我的狀態其實算是半退圈,主要就是看看早年投的一些資產、偶爾做做幣圈的波段。
我一直是一個比特幣本位的投資者。對我來說,比特幣不只是一個資產,也是一種信仰。過去這些年,我比較大的收益其實都來自於比特幣的幾個大週期、大波段的操作。可以說,我很多決策和判斷,都是以比特幣為核心視角來進行的。
BlockBeats:您在 FTX 上有哪些待賠付資產?主要是幣還是 U?
Will:我之所以在 FTX 上配置了相當多的資產,其實是受當時行業氛圍的影響。
我清楚記得,當時是 3・12 那波大跌,我基本上是全倉抄底比特幣。隨後比特幣上漲我逐步清倉,賣掉了倉位。那個時候我的思路是,等下一波回撥再重新佈局,所以我把大部分 USDT 都轉到了 FTX,準備抓住下一輪的低點。
沒想到,結果是 FTX 自己成了下一輪大跌的導火索。
還有一點,當時我其實習慣把資產放在錢包裡,但因為那個時期關於監管的風聲太緊,我想先通過交易平臺做一次中轉,再把資金從交易平臺提回錢包。也正因如此,我連底倉的比特幣都轉到了 FTX,打算再擇機轉出。所以總結來說,我在 FTX 上的主要資產就是 USDT 和比特幣。
BlockBeats:您方便透露一下大概在上面的資產規模和數量級嗎?
Will:只能說我是大債權人,幾個帳號加起來肯定進入前 100。
為何要發起異議?
根據 FTX 債權人代表提供的檔案,此次動議的核心在於將部分司法轄區(主要包括中國)使用者列入「受限外國司法轄區」,並尋求法律意見判斷是否可進行賠付;若法律意見否定賠付可能性,相應債權將被視為「爭議資產」並可能被收歸信託,不再向相關使用者分配。
Will 在致美國破產法院的正式反對信中明確指出該動議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且有違美國《破產法》第 1123 (a)(4) 條關於「平等對待同類別債權人」的規定。
信中闡明瞭三點主要理由:
1、賠付是以美元計價進行,與傳統破產債權無異。FTX 恢復信託已明確使用美元或美元穩定幣進行賠償。即便不使用加密資產,中國使用者也可通過香港帳戶等合法渠道接收美元電匯,不構成任何法律障礙。Celsius 案件中,美國法院亦曾通過國際電匯成功向中國債權人支付美元賠付。
2、即便以加密資產支付,中國法律並未禁止個人持有或接收。中國各級法院判例已承認比特幣等虛擬資產屬於《民法典》財產範疇,香港也已建立起合規的加密監管制度。澳門地區的監管宣告亦未禁止個人持幣或參與清算,信託方面援引的政策文字並無法律約束力。
3、市場正在因動議產生操控行為。在該信中還特別指出,部分困境資產基金已藉此動議施壓,聲稱中國債權人應立即以折價出售債權,否則將「永遠無法獲得賠付」,並以「只要排除 5% 的中國債權,其餘 95% 人都會支援」為由操縱市場情緒。這不僅放大了恐慌,也將破產清算變成了財富洗牌的遊戲。
Will 在反對信懇請法院駁回動議,避免形成「低價收購 + 全額獲賠」的套利機制,同時確保全球債權人在程式和實質上獲得一視同仁的賠償機會。
BlockBeats:此前的國際性賠付案例中是否有排除中國債權人的先例?
Will:這次的動議實際上可以分為兩個步驟。第一步是由清算方僱傭來自 49 個國家的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判斷是否可以對這些國家的使用者進行賠付。第二步則更具爭議性,如果法律意見認為不能賠付,就要將這部分資金重新收回到他們設立的信託帳戶中。
而據我瞭解,這第二步的操作在以往的破產清算案例中是前所未有的。對某個國家的使用者資產進行「沒收」式的處理這在歷史上從未出現過。說得直白一點,我認為這已經不是單純的不賠,而是某種形式上的沒收。
至於完全排除中國債權人、不給予任何索賠資格的做法,我也沒有在其他案例中見過。我研究過不少破產和清算的先例,但像這樣系統性地把一個國家的使用者排除在外,確實是第一次見。
BlockBeats:為什麼要站出來表達動議異議?
Will:這次動議的流程是這樣的,首先債權人反對該動議的截止時間是 7 月 15 日,一旦動議通過,接下來將由清算信託方面聘請律師,針對 49 個「受限國家」的使用者出具法律意見書,以判斷是否可以對這些使用者進行賠付。
受限制的司法管轄區索賠總額為 4.7 億美元,中國投資者是 FTX 債權的最大持有群體,持有 3.8 億美元索賠債權,佔限制性債權的 82%
我認為真正的關鍵就在於這一點,如果動議一旦通過,Trust 來主導律師的選擇和法律判斷,這件事的可控性就會大大降低。因為這些律師是他們找的,我們無從得知這些律師是否真正理解中國在加密貨幣監管方面的實際情況,是否能夠準確把握法律和政策的邊界。一旦進入這一步我們基本就喪失了主動權。
所以我發起這次反對動議的目的,就是希望從根源上阻止這項動議的成立。只有這樣我們才有可能保留更多主動空間,未來能夠做的事情也會更多一些。
另外,我們還看到一個非常令人焦慮的觀點,有些債權人,尤其是一些在收購債權的人公開表示,中國債權人目前只佔總債權比例的約 4%~5%,而剩下的 95% 是其他國家的債權人。如果這項動議能順利通過,絕大多數人都會因此受益,只有中國使用者會被排除在外。
換句話說,這項動議在整體投票中是有很大可能會通過的。因此我們必須在這一階段就站出來反對,一旦進入下一階段,對我們是極為不利的,這就是我這次決定發起反對動議的原因。
BlockBeats:您在發起反對動議時,有哪些關鍵步驟、材料準備與提交流程?
Will:關於這次反對動議的操作流程,其實主要有兩種方式可以提交反對意見。
第一種,是通過你合作的美國律師來提交。由律師通過美國破產法院的電子系統,完成正式的反對檔案提交,這種方式在合規性和效率上是最推薦的。
第二種方式是自行提交,也就是你以個人名義去完成整個流程。不過要注意自行提交是一個相對複雜且要求嚴格的過程,需要你以郵寄信件的方式分別通知至少四個相關方。
具體來說,這四方包括:
1、破產案件的主審法官:當前負責 FTX 案件的法官 Owens,你需要將紙質信件郵寄給他,這是法院認可的正式通知方式。如果你沒有律師,只能親自寄信;有律師的話,則可以通過法院系統直接遞交,省去郵寄流程。
2、FTX Recovery Trust 的律師團隊:他們分為兩個部分,一部分是負責主案的紐約律師事務所,另一部分是位於破產法院所在地、處理本案事務的本地律師事務所,這兩方都必須收到通知。
如果是通過律師系統提交,系統會自動抄送給他們;如果是個人提交,則需要你分別向他們寄送紙質信件,或在來不及的情況下發送電子郵件。不過要注意郵件是否被正式採納和承認不由我們決定。
3、美國受託人辦公室(U.S. Trustee,UST):這是美國司法部旗下負責破產程式監督的機構,相當於本案的監管方。考慮到本次動議在程式和公平性上已經有失偏頗,我認為有必要將我們的反對意見抄送給 UST,讓監管部門也能看到。目前我在鼓勵其他債權人寫信反對時,也建議他們同步抄送給 UST。UST 也接受紙質信件和電子郵件,但正式流程上仍推薦寄送紙質信件。
總結來說,反對動議的流程有兩條路徑:
- 一是通過律師全權代理提交,流程順暢且更易合規;
- 二是你自己以個人身份進行紙質信件提交,確保上述四方全部接收到。
最後強調一下,反對動議的截止日期是 7 月 15 日,也就是說無論選擇哪種方式,相關材料必須在這之前提交並送達。這個時間節點非常關鍵,錯過就無法再介入當前流程。
關於寄送反對動議的信件,我可以分享一下我的實際操作經驗。
我是人在新加坡,這兩天其實已經是我第二次寄信了。今天是 7 月 7 日,我用的是 DHL 進行國際快遞,預計 7 月 9 日能夠送達美國法院。這種方式相對來說比較穩妥,時間也比較可控。
但對於在中國大陸的朋友來說,寄送時間會稍微長一些,通常需要 3 到 4 天,甚至可能達到 4 到 5 天。所以,如果要確保信件能在 7 月 15 日截止日期前被法院收到,那最好在 7 月 9 日之前就把信寄出去。如果等到 7 月 10 日或之後才寄,就存在很大風險,有可能被認為超過時限,從而導致反對無效。
關於反對動議信件本身需要包含哪些內容,主要有兩個部分:
- 致法官的正式信函:這封信是表達你反對該動議的立場,說明你不同意的理由和依據。這是最核心的部分,需要清晰地闡述你的反對意見。
- 送達證明(Certification of Service):也就是一份說明,證明你不僅將信件寄給了法院,同時也同步寄送給了其他幾方。這一步很關鍵,是在程式上表明你遵循了完整的送達流程,法官也會據此判斷你的意見是否合規有效。
目前,我在 Telegram 上建立了一個反對動議的協調群,現在已經有 400 多位債權人加入,接近 500 人了。在群裡,我分享了我自己撰寫的信件模板,還詳細整理了操作流程,方便大家參考。同時我也拍了一段視訊,展示我寄出的四封信裡分別包含哪些材料、格式是什麼樣的,幫助大家更直觀地理解整個流程。
BlockBeats:那你沒有聯合其他債權人一起寄信嗎?
Will:一開始,我確實有考慮要不要以「聯合發聲」的方式來提交反對動議,也就是組織一部分人一同署名、一起發起。我當時還在群裡收集了一些資訊,比如大家在 FTX 上的債權 ID、帳戶資訊等,初衷是希望匯聚更多人的聲音,增強代表性。
但後來我和一些身邊的法律專業人士溝通,也請教了幾位熟悉美國破產程式的律師,他們給我一個很重要的回饋:反對信的效果,並不一定是「人越多越好」。也就是說,即便有更多人聯合署名,並不能自動提升這封信的法律效力,反而可能因為觀點不統一、內容混雜,降低了法官或律師對其專業性的認可度。
所以我開始轉變策略,強調「多樣性」而不是「集中統一」。因為我也觀察到,在群內的討論中,有些觀點我自己認為合理,但未必能說服別人;反過來,有些我不太認同的角度,卻能讓群裡的其他成員產生共鳴。這種多元聲音其實是一種優勢。
因此我現在鼓勵群裡的成員獨立寫信、獨立表達,儘量寫出自己的真實想法和立場 —— 只要在不犯明顯程式性錯誤的前提下,每個人都可以站出來發出自己的聲音。這種方式從效果上來說更具廣度和代表性。
截至你們採訪我之前,我粗略統計了一下,目前我已經明確知道的、完成寄信的債權人有 15 位左右。雖然他們的立場和表述方式各不相同,甚至在群內也有過爭論和分歧,但我認為這沒問題。只要大家能各自清晰地表達自己的觀點,這種多點發力的策略,對整個中國債權人群體來說,反而是更有利的。
BlockBeats:你覺得成功概率有多大?
Will:我是一個相對樂觀的人,我始終相信這件事是有機會成功的。但說實話,當我們看到今天這個動議已經發展到如此離譜的程度,未來可能出現什麼走向,其實很難預料。雖然我內心仍然抱有希望,但必須承認什麼情況都有可能發生。只能說我們盡力而為,結果就交給過程推動。
BlockBeats:那最終出結果是什麼時候?
Will:理論上是 7 月 22 號。
BlockBeats:之前有沒有社群提一個反對的動議,然後被法官採納的案例?
Will:我沒有系統性地研究過所有類似的案例,所以不太敢給出一個特別明確的判斷。但我知道,海外其實也有很多債權人社群,並不只是中國使用者在關注這件事。比如我們群裡就有一位法國債權人,他其實已經拿到賠付款了,但他依然認為這次的動議非常不公平。出於對公正性的追求,他一直在持續跟進,也在群裡積極幫忙出主意,甚至協助其他債權人修改材料,提供實質性的幫助。
他自己過去也提出過很多動議,覆蓋各個層面。再比如我認識的另一位債權人代表,是目前在 FTX 債權人群體中非常有影響力的人,他在推特上也非常活躍。一直以來,他都在反對 FTX 清算方案中採用「美元化」結算的做法,主張按原始資產本位來兌付。他聯合了一批人,多次提交動議進行抗議,持續推動話語權的爭取。
從我目前的瞭解來看,FTX 方面似乎已經開始願意與他溝通。這也說明只要持續行動是有可能獲得迴應的。
所以對我們來說這次行動不只是單純反對這一個動議。後續我們也會主動提出更多的動議,比如要求 FTX 立即支付符合條件的債權;如果繼續拖延,就必須對這段等待期作出補償,比如給予額外賠償或計算利息。
這段空白期帶來的損失本質上是由清算方造成的,那他們就應當承擔責任。雖然我不確定此前其他動議被採納的比例,但我們未來的策略很明確,就是會持續提出更多、有理有據的動議,爭取應有的權利。
其實我們現在提動議這個方式,說實話已經不算是最強勢的做法了。最有力的方式應該是在債權人委員會裡佔有一席之地。其實早在事件剛發生時,我就考慮過這個問題 —— 因為當時我是相對來說比較大的債權人之一,也曾經嘗試競選債權人委員會的席位。
我們那個時候有一個群,裡面還有幾個債權額更大的債權人,有的甚至排進了前 30、前 20,都是非常重要的參與者。但他們一開始的態度很明確:不願意公開身份,也不想露面。於是那時候選舉的時候,大家都選擇了退一步。反倒是我的律師當時鼓勵我往前走一步,我就報名了,並進入了後續的電話面試環節。只不過最後沒有被選中。
這之後我就沒有再特別積極地參與,但這件事我也一直放在心上。大概一年多之後,債權人委員會中有一位成員因為不再持有債權而退出了。按照規定,委員會成員必須持續持有自己的債權,不能轉讓或出售,否則就失去了代表其他債權人發聲的資格。我猜他可能覺得當時的回收價格還不錯,所以就選擇退出了。
後來他們給我發了一封郵件,問我是否願意進入候補名單。我也立刻回信表示願意。我一直覺得我們這些債權人應該有人發聲,倒不是說我有多高尚,是出於自己的利益考慮。我希望這個流程能被好好監督,確保整個賠付過程順利推進,最終把屬於自己的部分拿回來。
只是最後也沒選上我,之後我就沒有再持續關注了。不過,我的心態其實和現在群裡很多小夥伴是一樣的 —— 既然資產追回已經取得很大進展,清償也提上了日程,那就沒有理由偏離軌道。大家其實都在等流程走完,拿回屬於自己的那部分錢。反倒是太頻繁地關注,容易讓人情緒受二次打擊。
也正因為如此,當我看到這次的動議時,真的嚇了一跳,不得不站出來了。
為什麼 FTX 債權這麼受歡迎?
BlockBeats:能分享一些目前你在的債權人社群的一些情況給讀者嗎?
Will:其實大部分小夥伴都沒有律師協助。我這邊一直是有律師團隊在跟進的,在紐約有一位常年合作的律師,他也拉了一位專門處理破產事務的律師一起幫我處理相關事宜。這次我在第一時間拿到動議檔案後,就立即聯絡了他們。但正好碰上美國假期,他們當時回覆說需要時間研究一下,節後再聯絡我。
但我覺得光等著不是辦法,所以就決定自己先動手。我今天早上已經把反對動議的信件寄出,分別寄給了法官以及其他四個相關方。同時,我也寫了郵件給他們,表達了希望儘快安排電話會議的意願。我告訴他們,我希望第一時間能進行溝通,一方面是希望他們在系統中幫我再正式提交一次反對動議,確保程式完善;另一方面也想聽聽他們更專業的意見,判斷這件事情的走向。
除此之外,我們群裡還有一兩個在北美的小夥伴,一個在加州,兩個在加拿大,他們最近也在嘗試聯絡律師。但我認為他們這次趕上的可能性不大。因為你要先找到合適的律師,再簽約,再讓對方花時間研究案情,如果不是剛好就是做這類案件的律師,那想在 7 月 15 日之前完成這些準備,對他們來說時間非常緊張。
BlockBeats:部分債權人建議將債權出售給具備合規資質的地址,您怎麼看這種債權轉讓方案?對這些小債權人來說是不是一種更好的選擇呢?
Will:首先我對債權買賣這件事本身並沒有偏見。相反我認為在某種程度上,這其實是為那些急需用錢的債權人提供了一種退出的渠道,是有其積極意義的。
但讓我覺得不能接受的是一些所謂的「債權代理人」或者中介,尤其是其中相當一部分是國人,他們在這個過程中扮演了一個非常消極的角色。他們不斷地向社群販賣焦慮,通過各種方式製造恐慌情緒,進而壓低債權價格。在這樣的環境下,很多原本就非常焦慮的小夥伴被迫選擇低價出售債權,這種行為我覺得是非常不道德的。
我也是普通人,現在也在儘自己所能希望事情能朝著合理、公正的方向推進。但如果有一天我發現局勢真的走偏了,那我能做的,可能也就是賣出自己的債權。
但問題就在於,現在的情況變成了一個非常不公平的局面,為什麼我們這些最初的債權人,不能拿到最後的賠償?而那些通過折價買入債權的人,卻能夠獲得全額甚至更高比例的賠付?為什麼套利的機會要留給他們,而不是讓我們這些原始債權人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更讓我感到不公的是,這次動議裡有一個非常關鍵但容易被忽略的條款 —— 它在一行非常小的字裡寫著:如果第三方機構買下了你的債權,那在確定賠付資格時,將不再考慮你最初的持有國。也就是說這一動議一旦通過,就會人為製造一個套利空間。中國債權人就像被驅趕一樣,根本沒有選擇,只能賣出債權。有人買,你就得賣,而買方則可能因為政策安排而享有賠償資格。
BlockBeats:這個套利空間到底有多大?
Will:保守估計可能在 20% 到 30%。而 FTX 在破產清算中,債權是按每年 9% 的利息累積來計算的,所以最終能拿回多少,還要看時間維度和最終追回資產的規模。此外,目前 FTX 還有多個訴訟尚未結束,未來追回的資金也極可能會被重新分配給債權人。
所以,對我而言,這整個安排都顯得極不公平。套利空間被轉移給了「中途接盤」的人,而原始債權人不僅面臨出售壓力,還可能失去本該屬於他們的權益。
BlockBeats:如果照您這麼說,這次動議如果最終不幸通過,那對於中國債權人來說,是否還有可能通過某種「規則外」的方式,比如把債權轉讓給境外人士,再由他們代為領取賠付,從而實現資金回收?這樣的路徑在操作上是否可行?
Will:我聽說現在確實有一些類似的託管方案,也就是債權人可以將自己的債權託管給第三方,由對方代為完成資產的回收操作。當然,這中間託管方會收取一定比例的費用作為報酬。
如果真的走到必須出售債權的那一步,其實我在債權價格還在 80% 的時候就考慮過出售,也跟幾家債權機構有過溝通。不過當時的溝通過程並不算順利,我判斷存在一些潛在的風險,所以最終沒有繼續推進。
我個人認為,如果真的要選擇出售債權,還是要儘量尋找成熟、可信的機構來操作。其實在這個市場上,真正有實力的大買家或者說成熟的債權機構並不多,他們與法院、信託方之間的溝通也更為順暢。如果真到了那一步,包括今天群裡的小夥伴也在問我,我的建議是那就只能賣,但也要儘可能聯合起來,談一個相對合理的價格,或者找到一個合適的渠道和合作方,把這一步走穩。
BlockBeats:現在債權人可以用超過債權 100% 的價格賣出去是嗎?
Will:一直是超過 100%,甚至能到 120% 到 130%。
BlockBeats:那這樣的話不就比直接賠償更合適?
Will:肯定是直接賠償得更多,才會有這個空間在。我可以給你算一筆簡單的帳,就明白這個邏輯了。
假設本金是 100%,根據目前的賠償方案,債權人不僅能拿回全部本金,還能按年化 9% 的利率獲得利息。按時間推算,從事件發生至今已經接近三年,按 9% 年化來計算,三年下來大概是 27% 的利息,也就是說,總計可以拿回 127% 左右的回款。
如果賠償週期繼續拉長,利息還會繼續累積,而這還沒考慮可能追回的新增資產帶來的進一步分配。換句話說,這是一種幾乎確定的、相對穩定的收益路徑,9% 的年化回報放在傳統金融體系裡,本身就是一個非常有吸引力的產品。
這也是為什麼現在有那麼多專業的證券公司和機構願意折價買入 FTX 債權。他們看中的不只是當前的回款比例,而是未來可能還會有額外收益的潛力。
對於這些債權機構來說,他們與普通債權人之間本身就存在巨大的資訊差。早期我其實是有持續關注這個事情的,也能感受到他們在收購債權的過程中,確實比我們更早獲得了很多內部訊息。
比如當時債權的報價在市場上是不斷變化的,有人以 40%、50% 收購,也有人出到 80% 以上。說明從很早開始,這些機構就已經在大規模佈局。據我瞭解最大的幾家徵信類金融機構,單家可能就投入了幾個億美金,預期這波能收回 20 億美元左右的資產。
而且他們還有更復雜的金融操作路徑。舉個例子,如果他們最終能拿到 9% 的年化收益,他們可以把這部分債權打包成金融產品,再以 5% 的收益率出售給使用者或機構投資者。對他們來說,這中間就形成了一個穩定且低風險的套利空間。
也正是因為這種結構性的套利空間存在,才讓這次 FTX 債權市場顯得格外「香」。關鍵在於這批債權的金額基數非常大。在傳統金融市場中,確實可以通過購買美債等方式實現 5% 左右的穩定收益,但要找到既高收益又穩定、而且能夠承載數億美元資金的投資標的是非常罕見的。
BlockBeats:回望這段維權過程,您覺得最大的挑戰是什麼?又在這場維權中大概投入了哪些成本和資源?
Will:其實從資金投入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本身的成本並不算高。因為我本來就一直有在聘請律師處理相關事務,為的是確保整個流程能順利推進。所以雖然現在大家看到我在前臺發聲,但我並不是出於「我要代表大家」這樣的動機,而是因為我自己的核心利益也深深繫結其中。
目前主要的投入就是律師費用,以及準備材料等相關支出,但這部分成本相對可控,不算大。真正投入最多的,其實是時間和精力。
這幾天我幾乎是沒日沒夜地在處理這件事。第一我必須讓聲音傳遞出去,所以開始積極與媒體接觸,也有一些 KOL 朋友幫忙轉發。我需要高頻地釋出資訊、迴應大家,保持輿論的持續關注,這佔據了我大量時間和精力。
第二就是要維繫我們社群的正常運轉。每天都有新人加入,我現在幾乎成了客服,要不斷地科普相關知識。因為整個動議流程本身相對複雜,很多新進的小夥伴一開始會非常迷茫,尤其是一些身在國內、英文水平不太好的債權人,他們在理解我們準備的英文材料時就會感到吃力,甚至因此退縮。
這個時候我們不僅要扮演「資訊引導者」的角色,更像是「心理支援者」。一方面要讓他們知道我們已經準備好了,流程其實並不複雜;另一方面還要安撫他們的情緒,鼓勵他們往下推進,讓他們意識到自己並不是孤軍奮戰。
對我個人而言,這段時間本應是相對輕鬆的階段,原本計劃好可以休假、旅行,或者去運動放鬆一下。但現在我幾乎整天坐在電腦前,不斷地準備材料、解答問題、維繫溝通,確實是在時間和精力上投入了非常多。
BlockBeats:如果法院在 7 月 22 日的聽證會後維持限制,您接下來有哪些計劃?
Will:如果這次動議最終真的被通過,其實接下來還有兩個階段可以應對。
第一是 45 天的異議期。在這段時間裡,債權人依然可以通過律師介入,包括出席聽證、提交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法律行動。
同時我們也可以關注清算方是否會在這期間委任專門處理中國事務的律師。這個「區域性律師」其實起著非常關鍵的作用,如果能聯絡到這位律師,通過視訊或其他方式溝通他的觀點與判斷,我們可以評估他給出的意見是否貼合當前實際,以及有沒有機會在現有框架下爭取到賠償。
所以在 7 月 22 日聽證會之後,接下來的行動我認為主要有三點:
- 第一要儘快讓律師介入,準備可能的應對動作;
- 第二密切關注對方的動向,特別是他們是否會公佈進一步的操作細節或任命代表中國債權人的法律團隊;
- 第三如果形勢進一步惡化,比如賠償希望基本破滅,那就要開始為「止損」做準備,比如考慮債權轉讓或折價出售。這就像在市場上,如果判斷某個幣即將大跌,你只能選擇及時拋售。
BlockBeats:那對於那些還沒有採取行動的中國債權人,您有哪些建議?
Will:我認為在 7 月 9 日之前遞交材料,時間上還是來得及的。接下來的行動建議還是分兩條路徑:第一,如果有條件,儘量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第二,如果暫時無法請律師,也可以選擇以個人名義遞交反對信。寄信本身的成本並不高,就算從國內寄出,也不過幾百元的開銷。關鍵在於要儘快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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